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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民工织造社区生活“安全网”
叶鹏飞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年3月12日第278期
2012-03-12

  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是一个动态的适应过程。这一过程起始于农民进城,它以经济能力为基础,以社会适应为行为表现,以身份认同和社区归属为终点。在这一过程中,农民工社会适应的主要场所是社区,其社会交往范围、社会支持网络和社区参与程度等,是城市融入的主要客观指标;其最终的心理认同和归属,一方面涉及身份认同,即在多大程度上认为自己属于城市居民,另一方面则涉及社区归属,即在多大程度上认为自己属于社区成员。因此,促进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不仅需要考虑宏观层面的国家制度,也需要从社区层面出发,构建一个包含开放式理念、一元化体制和积极互动的基础性社区融入机制。

  开放社区治理理念

  人口流动和城市化发展改变了城市的基本社会结构,带来传统城市社区的巨大变革,社区成员已经涵盖两大身份截然不同的群体。对于新进入的农民工群体,是排斥还是融合?事实上,城市社区并没有选择的余地,农民工已经成为城市社会的重要主体之一,为城市运行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城市社区治理必须顺应城市化的发展趋势,以开放性的姿态迎接农民工群体的到来。以往单纯强调治安管理的治理思路,已经不符合城市化发展的时代潮流。社区需要破除传统的封闭体系,以包容性的姿态将农民工纳入自身体系,视之为社区建设的主体和社区服务的对象。

  目前在一些省市的城市社区,已经出现这种积极态度,社区将生活、工作于该地的农民工称之为“新居民”。尽管这一称呼尚未具有多少实质性的意义,但是至少表达了城市社区已经出现这种开放式的治理理念。当然,称呼的改变只是一个开始,在农民工转向“新居民”的过程中,既存在体制性的排斥因素,也会出现社区居民与农民工之间的利益碰撞与情感距离,他们的相互适应和认同,必定是一个在冲突基础上增进互信的长期磨合过程。

  建立一元化社区治理体制

  基于开放式社区治理理念,促进农民工的社区融入,必须变革社区服务上的资源分割和内外有别的传统模式,逐步建立不分居民身份的一元化社区治理体制,公平合理地配置社区资源和服务。

  首先,将农民工纳入社区体系意味着社区治理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大大提高,这涉及一个社区建设的传统话题即社区自治问题。经过十多年的社区建设运动,目前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性有所提高,但仍然具有较强的行政性特征。城市社区不仅在经费和资源上依赖于基层政府,而且具体事项基本也由基层政府指派和安排。因此,要将农民工的社区融入以及两类成员之间的关系建构和利益协调作为社区治理的重要任务,就必须使社区从繁杂的行政事务中摆脱出来,赋予社区自我治理的能动特征,保证有限的社区工作者能够将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社区服务的扩展方面。

  其次,逐步实现两类社区成员在社区资源和服务方面的共享和均衡。政府对于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应当以社区实际管理和服务的人口为标准。在当前城市社区治理的各项活动和事务中,政府拨付的经费多是按照户籍人口进行分配,这使居委会的很多工作难以将农民工囊括在内。社区服务需要直面农民工在城市社区所面对的具体困难,积极调动社区资源,在住房保障、就业支持、公共服务和困难帮扶等方面,为农民工织造一张社区生活的“安全网”。

  最后,建立各种社区组织的力量和资源整合机制。所谓社区治理,本质上就是强调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多主体参与。社区工作在将农民工纳入社区体系后,仅靠社区居委会独立承担,是不现实的,有必要借助相关社区组织的力量,寻求对社区资源的有效补充。目前北京等省市一些社会工作事务所,就是社区治理领域一支可资利用的重要力量,有些机构已经在促进农民工的社区融入方面进行了大量实践。在力量整合的过程中,特别需要关注的是一些农民工的自生组织。它们与农民工具有天然的亲密性,联系最为密切,是农民工城市生活中的重要支持系统。如果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能与农民工的自生组织取得关联,必然会极大地推动农民工与社区的联系,促进农民工群体在城市社会中的交往与融入。

  推动社区成员间的互动

  对于农民工来说,城市生活不仅具有空间上的边界,同时也具有关系网络上的边界。农民工的生活世界要融入城市社区,关键是看农民工的社会关系触角能否有效突破“内卷化”的封闭体系,在社会交往和社区参与等方面深入卷入社区生活。

  很多研究证明,目前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的各种社会交往,多数发生在情感投入较少、信任感不强的领域,无论是从交往范围还是从交往深度来说,都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从双方交往的主动性来看,农民工的交往意愿稍强,而城市居民的交往意愿较弱,群体间的陌生感和距离感也很显著。同时,从社区参与角度看,农民工的参与度明显不足。这种参与的有限性,有着更复杂的社会因素。一方面是因为农民工群体处于底层社会地位,其职业特征、经济收入、文化程度等因素限制了其参与社区生活的可能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则是受制于社区管理上的体制性因素,城市社区基本没有将农民工纳入服务体系。

  因此,实现农民工的社区融入,城市社区应当积极创造各种条件和机会,促进两大社区群体相互了解、消除隔阂,促进农民工广泛参与社区活动。在一些城市社区,有些居委会策划组织包括农民工子女在内的社区儿童文艺汇演、亲子教育活动等,就在促进群体融合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不仅使城市儿童和流动儿童之间能够相互接触、嬉戏与合作,也使其父母站到同一个舞台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受社区治理体制的限制,此类活动并未形成制度化的长效机制。但是不能否认,积极的社区交往和互动,逐渐为群体之间的接触和交流打开了一扇窗,也为农民工的城市身份认同和社区归属奠定了基础。

  (作者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