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单位社会棚户区改造及其居民利益保护的国家责任
赵定东
第五届中国社会学博士后论坛
2010-11-01
题 目:后单位社会棚户区改造及其居民利益保护的国家责任
作 者:赵定东
来 源:第五届中国社会学博士后论坛
摘 要:以棚户区改造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民生工程建设构筑了中国后单位社会国家责任的外在表现形式,构成了民生工程研究的“中国寓意”。棚户区居民的社会地位底层化是后单位社会民众利益寻求国家保护的社会基础。单位社会中政府对社会空间的长期高度控制、民众的单位倚赖心理长期浸淫和资源国家独控等赋予国家提供保护责任。后单位社会国家保护动力、能力、合力和激励功能表现为以政府的公共权威和高强的社会资源动员及支配能力完成国家保护的意志以完善社会整合机制。
关键字:地位底层化 后单位社会 国家保护 辽宁棚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