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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儿童虐待”认识差异的逻辑根源
乔东平 谢倩雯
《江苏社会科学》2015年第1期
2015-09-09

  :中西方“儿童虐待”认识差异的逻辑根源

  :乔东平 谢倩雯

  :《江苏社会科学》2015年第1期

  :中西方对“儿童虐待”的认识差异主要体现在对“儿童虐待”概念、问题性质和重要性的认识不同,导致儿童保护制度上的明显差异。在当今西方社会,“儿童虐待”几乎囊括了对儿童伤害的所有行为,是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对受虐儿童的保护及服务已成为儿童福利的重心。而在我国,还没有儿童虐待的官方界定,没有把此作为社会问题来处理,没有主管机构和相应服务。中西方在儿童虐待认识上的差异是历史形成的,需要从历史、文化、理论和政治等各方面分析其内在逻辑和根源,因为不同的文化传统和价值取向、不同的儿童观、以及对儿童、家庭和国家关系的不同认识、不同的政治理念、法律制度和政府的关注点,都会影响对儿童虐待的不同认识和社会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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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西方“儿童虐待”认识差异的逻辑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