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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学会关于第九届理事会换届的正式通知
2016-08-30

中国社会学会关于第九届理事会换届的正式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社会学会,各社会学研究、教学机构,各专业委员会:

中国社会学会决定20169月开始启动第九届理事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省、市、自治区社会学会,各专业委员会,请于2017228日前,完成换届工作并推荐新一届理事,今年不需要换届的学会和专业委员会,需对上一届理事人选重新认定。

请各单位填写《学会、专委会备案表》并于228之前报中国社会学会秘书处备案(见附件《学会、专委会备案表》)。

2、各研究所及高校各单位需对上一届理事人选重新认定。请填写《社会学所(系情)况备案表》并于228之前报中国社会学会秘书处备案(见附件《社会学所(系)情况备案表》)。

3 新一届理事推举工作将严格按照本会章程有关规定进行,推举名额原则如下:

各地学会的理事推荐名额按上届名额比例推举;

各专业委员会可推举1名理事;

社会学研究和教学机构专业人员达10名以上或有硕士点以上的机构,经会员登记可推举1名理事,该理事不占当地学会名额;

4、理事资格:

1)年龄在70岁以下;

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从事与社会学科研、教学及其他与本学科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

3)履行过会员登记手续

4)第九届理事已缴纳会费。

5、各单位理事推举工作结束后,被推举的理事请于330之前填写《理事推荐表》(见附件《理事推荐表》)。登记表电子版请发至学会秘书处邮箱:lvhx@cass.org.cn;原件由单位盖章后寄至中国社会学会秘书处。

6、学会将对所有理事进行资格审查,日常工作由学会秘书处办理。

秘书处联系人:吕红新

联系电话:(0108519555613521077281

传真:(01065138276

邮箱:lvhx@cass.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5号社会学研究所科研处,邮编100732

 

附件:

1.《中国社会学会关于第九届理事会换届的通知》

2.《社会学所(系)情况备案》

3.《学会、专业委员会备案表》

4.《中国社会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推荐表》

 

                                          中国社会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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